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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0-02-15 17:19:00

晋教办〔2020〕15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专业学校:

  为切实做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全省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全省大中小学和幼儿园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不得早于3月1日。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经综合研判确定后,另行通知。

  二、开学前,各校要做到“三到”,即校领导全部到岗,教职员工全部回到学校所在地,防控措施全部到位。在外地的教职员工返回工作地后,要居家隔离观察14天。学校可视情况安排教职工实行弹性工作制。各地各校要按照“七个一律”要求,强化疫情防控管理,坚决防止疫情向校园蔓延。开学时间确定后,各校须经检查合格后方能开学。

  三、各地各校要全面完善开学工作预案,制定分区域分层次分院系分年级错峰返校工作方案。各市教育局要将返校工作方案报省教育厅基教处备案,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备案,高职高专院校、成人高校和省属中专学校报省教育厅职成处备案。

  四、开学前,各地各校要依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坚持教师线上指导帮助与学生居家自主学习相结合,限时限量合理安排学生学习。注重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鼓励学生锻炼身体、开展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身心健康。

  五、开学前,严禁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聚集性培训活动。线上培训也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开展,不得违规组织开展超前超限超纲在线教学。对顶风作案者,将给予最严厉的惩处。

  六、开学前,各地各校要紧盯年度目标任务,认真谋划,扎实推进,统筹疫情防控和各项工作,做到“两不误”。

 

 

 山西省教育厅

  2020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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