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教育简介MORE>>
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前身为“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成立于1979年10月(2002年省编委批准更为现名),1987年与省教研室合并,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建制,是一...
新闻动态MORE>>
论教育客体
作者: 赵野田 张艳红 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吉林长春130024
关键字: 教育客体 功能 结构 素质 能力
摘要:人们对教育客体的认识存在误区,难以突破"教育客体是人"的思维定式,其实质是对客体概念缺乏彻底的理解,没有形成科学的认知,其最大的认识障碍和误区是将"受教育者"和"教育对象"等同于"教育客体"。人不是教育客体,但教育客体绝不是"人"以外的物或现象。教育作为"成人"之学,归根到底就是改变受教育者的某种或某些内在的功能性要素,使其更加符合生活和社会的需要。人的内在的功能性要素即为教育客体,其现实的存在形态和表现样态是"素质"和"能力"。明确教育客体,对于提升教育学的科学性和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性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上一篇:身体:理解儿童的古老视角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