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教育简介MORE>>

    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前身为“山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成立于1979年10月(2002年省编委批准更为现名),1987年与省教研室合并,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建制,是一...

 当前位置:首页 > 期刊导读 > 2012 > 04 >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探析

作者: 陈睿

关键字: 硕士研究生考试 招生考试制度 考试改革

摘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历史以及现状证明,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只有从招生考试管理体制、考试形式和考试内容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改革,才能完成《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关于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目标。管理体制的改革应切实确立招生单位和导师在硕士研究生选拔和培养过程中的主体地位,考试机构提供专业化的考试服务,政府部门负责宏观调控和监督;考试形式应改变目前每年一次的“初试+复试”两阶段考试为一年多次初试,成绩几年内有效,考生携初试成绩到招生单位申请复试的两段制考试;考试内容方面,初试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考试,由考试机构主办,重在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一般能力、培养潜能和专业基础知识,复试的基本要求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最终录取应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大学本科成绩、科研成果或论文等综合评定。



上一篇:在“捆绑”中如何发展——对西南Q县城乡学校“捆绑发展”模式的分析
下一篇:场域理论与科研评价模式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