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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参与式教学对学生思辨能力的培养——以法学教学为例

作者: 常蓉 任嘉蕊    山西财经大学 山西太原030006 太原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山西太原030024

关键字: 参与式教学 学生思辨能力 法学教学

摘要:教育不仅是传授知识,更要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现代教育理论尤其强调,教育的真谛是对思维习惯的培养。思辨能力是法学学习过程中所需要的重要思维能力,也是法学教学的重要培养目标之一。参与式教学一改传统的教学模式,鼓励学生积极思考、平等交流,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参与课堂学习,能够有效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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